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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之趣

书,可以丰富知识,陶冶情感,启迪智慧,还可以教我们怎样做人。小学六年,我读了不少的书,从中获得了无穷的乐趣。

小时候,我只是读一些杂志、童话,小说也只是读一些幼儿版的,最先读的青少年版的小说是《简q爱》,读完了这本书以后,我回忆以前读的书,竟觉得以前读的都不叫书,这一本《简q爱》算是弥补了我小时候读书的空缺。人物的是是非非,故事的曲曲折折,动人心弦全都在我的面前铺展开来,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。

后来看这类书有两三年,我发现作者所描写的《基度山恩仇记》、《巴黎圣母院》、《茶花女》之类的书,跟我所看到的有些许出入。我能够感受到作者似乎想告诉我什么,可读了好几遍,我始终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,除了精彩动人的故事情节,我什么也看不到。于是,我开始看原着,那时我上四年级。

我看的第一本原着小说是《巴黎圣母院》。每个字,每句话都得一点一点地读,消化掉了才能往下读,不然就不知所云。一连读了两个月,我把书一关,看不下去了,实在是太吃力了。我找来几本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》、《仲夏夜之梦》来看,才使我看到读原着的好处。读原着不仅仅是读故事情节,更重要的是读作者的感受。通过人物的对话、动作,我能够清楚地看到作者的想法。看书成了猜心思,这让我很感兴趣。

11岁的时候,我撇下了外国小说,看起了中国文学着作。《红楼梦》、《水浒传》、《杨家将》乱看了一气。问我体会到了什么,我就说:“序语里都写着呢!”。该怎么体会就怎么体会,体会到的也就是那么些个东西。

上了六年级,我喜欢看网络小说,刚开始是看郭敬明写的,后来是那些不知名的网络写手的。那些人的思想太疯狂,我不敢效仿,只是透过工整的书页去观察那些灰色的心灵、黑色的视觉,仅此而已。

读书就是这样有趣,看着书页上的文字在我眼前跳动,有趣地读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