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来无事,难得清闲,我打开微信,点开了朋友圈。
朋友圈里大多都是老妈发的一些消息和推销活动。我手不停的往上滑,终于划到了不同的文章开始点击观看,原来是一篇曝光食品过期的文章,看着看着,我的心中不禁回想那件往事。
那一天我上完补习班,十分轻松的走到一家小卖铺,想买一包零食。
我挑了一包辣条,就迫不及待地品尝起来,本以为是辣味稍带一点甜味儿,让自己品尝到妙不可言的味道,可我却想错了,进入口中的辣条并不是妙不可言,反而却让我尝到了一股子酸味。
我使劲咬了咬,还硬梆梆的,我觉得十分奇怪,便查看了一下生产日期,发现这是去年6月份的辣条,保质期是七个月,我掐指一算,发现已过期四个月。我顿时对这个店主“肃然起敬”,敢卖过期食品,便找他去理论理论了。
我对他说:“你这辣条过期了,你知道吗?”她听了这番话,既没有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也没有向我道歉,而是满不在乎,像把这件事当做家常便饭一样:“这过期食品怎么了?过期食品也可以吃,俗话说不干不净,吃了没病,所以你就放心吃吧。”我还想说什么,他却像高速公路上追尾的汽车一样,把我赶走了,还说没什么事,先走吧。他这一份“送客”的话令我十分不悦,我只好悻悻地把辣条扔进垃圾桶里就走了。
回想过来,我不由得叹息,原以为光一些食品生产商没有食品安全意识,原来好多市民也没有这种意识啊!
想到这里,这些人的食品安全意识不由得让我的心里一震……